部门介绍

工作职能
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部门介绍 工作职能

1、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,制定学校与地方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
2、开拓与地方合作交流渠道,负责校级与地方交流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。

3、归口管理学校与地方合作事务的对外联络工作。

4、制定基础教育管理与合作相关规章制度,整合基础教育相关资源。

5、基础教育品牌保护和输出,基础教育合作项目规划建设、管理团队组建、质量监控和评价管理。

6、传达、贯彻和落实国家、省市各级政府的产教融合文件政策和精神;

7、拟定学校产教融合发展规划,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制定、完善我校产教融合相关管理规范和政策制度。

8、负责组织各级各类产教融合项目(基地)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
9、传达、贯彻和落实国家、教育部、省市各级政府的非学历继续教育文件政策和精神,联系政府主管部门相关工作。

10、拟定学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规划,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制定、完善我校非学历教育与教育培训等相关管理规范和政策制度。

11、审批全校非教学历教育与培训项目,组织引导和协调校内各相关单位共同创建品牌项目、开拓培训市场。

12、规范和督查各院系等办学单位的非学历教育和培训项目活动,查处违规办学行为。

13、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研究工作,组织学校非学历教育的调查研究,组织参加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各类学术活动。

14、正确、及时、完整地向学校报送各类信息并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Copyright © 温州大学地方合作处(继续教育处) 地址:温州高教园区 E-mail:dfhz@wzu.edu.cn